连谏,本名连淑香。热爱所有美好的事物,怀疑每个好事物的背面,喜欢独立行走,习惯冷眼旁观。2001年春,开始职业撰稿生涯,迄今有将近200万字作品发表。
《新现代画报》、《希望》、〈优雅〉、〈风韵〉〈好主妇〉、《女友》、《爱人》、《家庭之友》等知名时尚刊物上常见连谏的都市说,并在多家杂志撰写专栏,2004年推出上年推出五部畅销书,最近也是最好的是《爱情不外卖,最近已由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出版。连谏的作品风格飘逸、文字灵动,构思奇巧,在同类作品中独树一帜,在一个不期而至的夜晚,笔者与她有了一次近距离的交谈。
畅:你以往的小说行文风格阴冷,给读者的感觉是在阴冷中折射着疼痛,而且,据说你自己月是喜欢的小说,你写起来用的时间越是短。这是为什么?
连:在别人看来,我写字的速度快了些,我记得一句俗话:慢工出细活。但是,我不能苟同把这句话用在形容写字的速度与质量,写字是个激情过程,我通常是有了创作激情后便不能罢,恨不能不吃不睡觉一口气把它写完,否则,我会很焦躁。
一旦投入地写小说,对我来说是很恐怖的,一个小细节构思不好都会折磨得我寝食不安,一定要把它琢磨周详才会心安,直到写完,甚至连走下楼一趟人都是恍惚的,内心很空,好象被故事掏空了。一个小说构思好后,我往往写得很快,用三两个小时就敲完了,朋友们汪汪说我写字速度快,其实,往电脑上敲,只是把思考变成文字的过程而已,快也就什么奇怪的了。
畅:据说,《爱情不外卖》是你自己最喜欢的一个短篇小说集子,可,在读者心中,你所有的短篇小说都是精彩的,你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想呢?
连:我觉得审美是件很个人的事,我自己更偏重于成熟一些的都市感情题材,爱情不外卖的所有小说稿,是我自己选的,可以说囊括了我各种文字风格的小说,悲情的,轻松的,惊悚的,悬念的,应该说它比较全面,我不喜欢把自己固定局限于在某种风格里出不来,我喜欢用吃来比如写字,如果把各种风格的文字比如成鲁菜粤菜川菜的话,如果因为偏爱一生只吃一口味的菜,你不觉得是对自己个人味蕾的损失吗,勇于尝试各种风格,也是对自己的一种锻炼,是自信的一种,我很匮乏自信这东西,所以,在写字上,我试着用转换风格的方式,让自己勇敢起。我喜欢《爱情不外卖》,应说,就像一个食客喜欢满汉全席的心态去喜欢,再者,它是我的近期作品。
畅:你的小说表达出如此精彩深刻的内容,是不是跟你早年的生活阅历有关?
连:像所有写字的女子一样,我敏感而喜欢琢磨问题。我始终认为,文字承载的西来自于对生活的凝练,就这一点,我很感激前些年动荡不安的生活经历,一个17岁的初中毕业的乡下女孩跑进了城市,那种感觉不亚于一只青蛙忽然从井中跳出来,这个大而缤纷的世界一度让我瞠目结舌,然后,用一颗敏感而自卑的心小心翼翼地揣摩城市以及城市中各种人的生活形态,为生活做过很多种工,最值得感激的那段时光应该是做媒体的7年,说阅尽人世有点夸大,或许,我只是那段时光的过客,但,在路过的同,我思考了,因为心被触动了,然后用心去记录了,所谓深刻,或许就是一个不推翻自己的过程,所以,我很无知地说,一个还在活着的人是没有资格说自己深刻的,每个生命个体,不过是一场轮回,其意义或许就是延续人类物种,这是个很让人沮丧的想法,且我身在其中,只能一边冷眼看去一边热火朝天地延续着属于自己的世俗人生。
畅:写了这么多的作品,而且都是情感题材的,你对爱情怎么看呢?我现在看见这两个字,觉得非常遥远,我觉得,除了年少时的初恋,这词语在当下真的难以琢磨。
连:爱情啊,是种可笑的东西。一直的,试图用我小说中人物的行为来表达我所理解的爱情,痴情是变相的自私;责任是婚姻的最后底限;背叛是因为每个人的心里都奔跑着一只欲望的猫咪,生命不息它就奔跑不止;分手的理由是不爱者摆给别人看的借口;施爱者与被爱者的区别在于,前者视后者为己身肌肤,后者视前者为一片脱落皮屑;每一场以婚礼为结束的爱情故事都是二人战争开始的序幕;爱情在心灵脆弱的时候到来,在神经渐渐坚韧时嗖然转身,坚持下去比放弃需要更大的勇气。
畅:你的作品情节很特,而且几乎篇篇不重样,是不是有原型?还是你自己经历的?
连:天哪,我有那么惨吗我的故事悲情居多,如果每个故事都带着我的痛经历,心不仅是疼的问题了,怕是早已碎成粉齑,把键盘一扔,蹿上阳台,一头冲下去,做一次惨烈的飞翔。我喜欢编故事,惨烈的搞笑的,两个极端。不疼不痒的感觉没意思,像爱喝汽水的人喝了白开水。在充满烟火气息的厨房,烧菜时,盯着苍白的天花板发呆时,在熙熙攘攘的超市挑东西时,每个貌似不起眼的道具,都可以成为故事的引。那些男男女女,一一穿越故事,用我给予的姿势、我赋予的特质,我喜欢他们胜于喜欢自己,有些时候,他们是我向往却永远也成为不了的自己。故事里的女子,平静得阴冷,自尊高贵而脆弱,她们不让别人听到自己的哭泣,即便被伤到了及至,亦只在无人看见的落向隅流泪,听到人声,蔌然转身,面容上已是波澜不惊的风平浪静。
畅:不写作的时候,你喜欢做些什么?
连:心情好的时候,喜欢呆在厨房为一道喜欢的菜,可以从采购原料到加工,把上午熬成夕照,因为喜欢,时间都可以不记,在灶上烹的已不再是菜,而是心情,缓慢而悠扬,当菜香扑鼻,胃已被过程喂饱,然后,看别人吃得香美,也是一种成就感,不比写一篇喜欢的小说来得少。我喜欢去菜市场买菜,没事的下午,到小商品市场和小贩们侃价,语言来去,充市井味道的真实,日子很鲜活,估计要把商贩侃恼火时,快快撤掉,天天守摊,他们都练就了一副铁嘴钢牙,我侃,不过是锻炼一下在家对着电脑闷得将要失去语言功能的唇齿
畅:写作是身体和灵魂从内到外的双种释放,听说你保持每天4000字以上的创作速度已经好久了,这一般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你是如何保持这种激情存在的呢?
连:(笑)说起文字速度,我用财迷来解释,所有的朋友都知道我以财迷自称,我告诉他们我是因为爱稿费而疯狂写字,这是调侃的说法,我爱写字,是喜欢这种可以随心所欲的工作状态,你想啊,我杜撰的那么多物的人生都由着我指挥,是件多么爽朗的事,在生活中,不可能有这样爽心的事,转回来,再说我财迷,我买回这台电脑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拼命写字,把它赚回来,不然,我的心理会很不平衡。心情倦殆时,恨不能剁下手指,这样,在键盘上拼命的时光就可不再,只是,想想没了手的惨烈后果,便没勇气去拿刀了,蹬三轮混饭的也会有累有怨怼的时候,他一定不会为不蹬三轮而切下双脚,短暂不快总会成为过去,我愿意相信生活是美好的。在激情来临码一个小说时,我眼中的世界,是一片阳光明媚的,说自欺欺人也罢,阿Q也好,因为生活要继续,像在羊的眼前挂一束它永远也吃不到的青草,为了吃到青草头羊走啊走啊,至于能不能吃到,并不重要,吸引它精神亢奋地走下去,才是那束青草的意义,每个人都会在自己心里张挂起一个遥远的愿望,需要被愿望诱惑着我们,好地走下去。
如果我是一头羊,挂在我前面的那束青草,是文字,写出来的字,无论好坏,都是心灵的足迹,看着它们,知道某段过去时光,自己的心思曾在其中流淌。(来源:易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