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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文学越来越不“珍贵”了,还被人嫌弃。文字越来越不值钱了,三天两头被人搞得面目全非,以至于某些中国的歌迷看见中国的歌手唱歌时,还以为他是个混血儿。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物已为不稀的原由。几个游手好闲的小青年整天无所事事,对酒当歌,吟诗作乐,被人骂为疯子。你要是真一本正经地搞创作吧,遇到如诗如画美景时不禁感叹一二,抒一下情,别人又叫你装疯卖傻!
还有就是中国人喜欢得红眼病,打个最简单的比方,某两大男走在大街上,一前一后,前面的那个人突然捡到了一叠钞票,后面的那个人明明是看着人家捡到的,自己又没亲手捡起来,但后面的那男会脸一点不红眼睛红汪汪地说这叠钞票是他们两一起捡到的,要平分。你说有啥办法,要是你不愿意平分的话,他绝对会和你耍小孩子脾气,他要去找警察叔叔,说你拾金不给。
前几天某杂志主编打电话给我,说雨白啊,我很欣赏你的文采,你的文笔什么这个那个的扯了一大堆,我当时心里就纳闷,我的口碑咋就这么好呢,于是我带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和他在电话里攀谈了起来,他也仿佛无比激动。那一刻,我感觉自己仿佛跟个名人似的,可威风了。他于是开始说明他的意图,他们的杂志社在搞一个当代中国名家散文书系,向我约稿子,又扯这扯那的扯了一大车,反正就是那么个意思,他的杂志有多么好,这个书发行有多么好,又多么希望我不吝啬赐稿。赐稿是不难的,我也很乐意,很高兴,我说我有一篇2千多字的游记散文正好符合他们的主题,就问他稿费有多少?他哑巫了老半天没吱声,我以为他在思考,给我计算稿费呢?哪知他突然冒出一大串什么什么我听不懂的废话,他的意思就是要我给他钱,我问他,我想请你吃饭,你结帐愿意吗?
搞文字的,我有深刻体会,不容易!当初我办《校园文学》的费用还不是人家赞助的吗?但人家是主动赞助我的,我没有去“讨”,而且永远不会,因为那和不穿衣服走在大街上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一个老太太,衣衫褴褛和一个衣衫蓝缕的年轻小伙子同在一个地方乞讨,你会给哪个钱?这个问题值得全国人民去思考思考,答案有四种,只给老太太,只给小伙子,两个都给和两个都不给。
文人最不缺的是金钱,最不应该丢失的是尊严!没有了金钱的人依然可以是优秀的文人,但没有了尊严的文人才是真正的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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