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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说这话的不是我,是我的好友阿健。他是我迄今遇到的老同学中生活得最滋润的一个。刚过而立之年的他,是S城某繁华路段一家星级夜总会的经理。不过,他在这个令人目眩的位置上才干了一年多,偏偏是在事业如日中天的节骨眼上,也就是上一个周末,他突然间来电说,他已炒了自己的鱿鱼。他的这一“电”,险些击中了我。为了防止这小子突然从世间蒸发掉,在我们几个的一再恳求下,他答应我们只是选择逃离,决不会干出让大家失望之事……但他给出的“说法”却至今令人唏嘘不已。
“常言说得好,‘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啊!其实,夜总会是一个特殊的场所,各路英豪,‘三教九流’都可以在这里尽情地放松自己,陶醉自己,疯狂自己甚至放纵和糟踏自己。有人在此大把大把地淘金,有人开心欢笑,当然也有人为此伤透了心……虽然我每天都置身于灯红酒绿的环境中,虽然我也在负责管理和经营着,可内心对它原有的那种抵触甚至是叛逆感却丝毫没有削弱。”
“这世界仿佛就是这样,有人淘金,也有人跳楼。也有不少熟识的朋友常来此捧场。每每看见他们与那些浓妆艳抹的小姐们推杯换盏嬉戏打闹,毫不掩饰地眉来眼去和放荡不羁地动手动脚,我就会变得茫然不知所措。然他们在单位皆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和衣冠楚楚的正人君子啊!在家也都充当着父亲和丈夫的双重角色。这些到后来已是见怪不怪,反而是正常的了。让我永远也不能释怀的是,夜总会两个月前来了一个名叫珍的女孩,她长得太像我的姐了。你知道,我是个山里娃,是姐姐打工挣钱供我念完了大学,我姐也曾在夜总会当‘三陪’,后来竟惨死于街头。这事以前我一直没有跟你们说。一想到这些,我的心都在滴血呀!珍刚上班时,客人一句很平常的玩笑她都会脸红,有时还躲在一旁悄然落泪。然最让我不能自已的是,才一个月的时间,她便‘近墨者黑’了,开始向客人眉目传情、明送秋波,和那些不安分的客人推杯换盏动起手脚,进而投怀送抱……没等到我炒她的‘鱿鱼’,她反先炒了我。搬到一大款给租的别墅里,做她的‘小鸟依人’之梦去了。听说每月还有不菲的开销,日子过得屁颠屁颠的。”
“此前,你们都说一个星级夜总会的经理工资待遇肯定不低,‘吃喝玩乐’方便,工作娱乐休闲三不误,可谓是一石三鸟的美差,理应是满足和潇洒的,可我却什么也不是。我生来就不像是干这一行当的‘材料’。你想一想,自己管理的企业不时发生着自己不愿意看到的甚至是深恶痛绝之事,却没有能力更没有可能去制止它,改变它;相反,却只能听之任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他妈的还算是个人吗?平时最后怕那些熟识的人在这里暴露出隐匿在人性深处灰色或黑色的‘小’来,也同样惧怕一些原本纯洁可爱的女孩儿在这里变成‘小姐’或‘二奶’、‘三奶’,重复我姐的老路。更惧怕自己也会被诱惑、被熏染进而变形,变成卡夫卡笔下的大甲虫。更何况姐姐的惨死早已让我刻骨铭心,而我自己却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命运恰好同我开了个玩笑!长此以往,一定会被扭曲、变形、甚至窒息,因此,我唯一的选择就是赶紧逃离!”
正沉浸在“感动“之中呢,死党小D突然问我:“阿健走了,那谁来接替他的位置?”我一时竟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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